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3-17

各行政处室、系部:

为做好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、立项工作,按照《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》(冀档发〔2021〕 9号)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题要求

按照《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》(见附件1)进行选题。可根据自主选题方向,自行确定研究主题,也可认领特色选题开展研究。项目所需经费自筹解决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要求

1.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 和科研条件,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。

2.鼓励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,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政产学研用合作研究。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5家,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2人。

(二)项目研究人员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研究经历和2年以上档案工作实践经验,应具有良好的诚信度和职业道德,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。项目主要研究人员至少有1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,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。

2.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承担2个省档案科技项目。

(三)申报材料要求

1.申报材料应真实、准确、客观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,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。不得抄袭、买卖、代写申报材料,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。

2.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,鼓 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或省 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。

3.申报材料中不得包含涉密信息或涉密内容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主要负责人按照《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》所列研究方向确定选题。填写《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》(见附件2)和《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3)。

各部门于2025年4月21日下午17:00前统一报送《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》(一式3份)和《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》(加盖部门公章)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(行政楼212室),电子版“汇总表”发送至邮箱[email protected]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颜丽 张一凡,联系电话:0311-89630790

 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,上报项目推荐单位。

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和预评审,择优推荐项目。

附件:1.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

        2.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

        3.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

 

教务处

2025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