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、系部:
一、结项范围
(一)经批准延期结项的2023年度2024新澳门原料网点站研究项目。
(二)经批准立项的2024年度2024新澳门原料网点站研究项目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请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《2024新澳门原料网点站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》(见附件1),按规定格式排版装订后,一式两份,于9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(行政楼210室),电子版发邮箱。
(二)对于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结项评审的延期结项的项目,将予以进行项目撤销处理;对于未通过结项评审的2024年度项目,需进一步修改完善,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项验收。
教务处
2024年9月3日